律师解析:
在辽宁省范围内,办理委托
盗窃罪的法律事务时,律师所需要采取的程序可归纳为以下几个重要环节:首先,对于所需聘用的专业律师的筛选,我们应当注重选择那些具备丰富
刑事辩护经验,并且在处理盗窃类案件方面有独到见解和实践成果的专家;其次,在确定候选律师之后,可以通过电话或面对面的方式与他们取得联系,进一步了解他们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过往成功案例等相关信息;第三,在对上述信息进行充分了解并确认符合自身需求后,便可以与律师或律师事务所签署正式的委托协议,以明确双方的
权利义务关系;最后,作为委托人,您需要向律师提供关于案件的详尽信息,以便于他们能够更好地为您的辩护做好充分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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