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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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作为自诉案件,在法律框架内遵循着特定的司法程序和规定。根据现行法律,公安机关通常并无必要也不会自行启动对侵占罪案件的立案工作。然而,当出现被害者持有充足且确凿的证据用于指证非法侵占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如侵占罪)时,公安机关应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合法的受理处理。综上所述,尽管侵占罪属于典型的自诉案件,但在一定的条件之下,公安机关仍然是可以依法进行立案侦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侵占罪系自诉案件之一种,通常情况下不会由公安部门主动启动立案程序。然而,若涉侵占行为对公共利益或社会产生重大影响时,公安机关仍可能采取适当措施展开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收到的各类报案、控告、举报以及自首材料,应依据职权范围进行严格审核。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之明确规定,公司、企业或其他相关单位中的工作人员,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未经合法程序擅自将本单位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了六万元及以上者,都应该被视为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嫌疑人并依法予以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此所提到的“数额”,特指的就是犯罪行为涉及到的具体经济损失金额。

侵占罪作为一类自诉案件,通常情况下,公安机构并不会主动启动立案程序。然而,若被害人持有充分的证据显示犯罪嫌疑人为对其实施了侵犯财产权益之行为,并且经过公安机关调解仍无法得到妥善解决或未予以实质性处理时,被害者便可自行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在特殊情形下,例如公安机关察觉到公共安全或社会秩序面临紧急威胁之时,亦有可能启动立案侦查工作。

侵占罪作为自诉案件,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或许并不会启动刑事立案程序。然而,在特定的情形下,如被害人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实犯罪嫌疑人对其财物所有权造成侵害,那么他有权直接提起诉讼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然而,倘若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被害人因各种原因无法亲自采集证据,这时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也有权力对此展开调查和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