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在执行
取保候审期间,倘若
犯罪嫌疑人对原有供述进行改变乃至完全推翻,那么其是否会面临
逮捕的风险,这主要取决于具体案情的发展变化。若犯罪嫌疑人的
翻供使得案件事实变得模糊不清,甚至牵扯出了新的
犯罪事实,这无疑将对案件的审理产生重大影响,
司法机关可能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权衡是否需要采取逮捕措施。
然而,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翻供并未对案件的调查工作产生实质性的干扰,并且其本人能够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那么通常情况下是无需为此承担逮捕后果的。
至于最终的逮捕决定,则应由负责侦办此案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来做出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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