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玖新律师事务所
刘琳娜律师,吉林玖新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负责人),吉林律师协会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吉林律师协会文体委员会委员、吉林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吉林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特邀监督员,吉林市非公企业发展服务团成员、吉林法学会常务理事。代理各类民商事经济案件、刑事案件、侵权损害赔偿案件、医疗损害赔偿案件千余件,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善于处理各类诉讼以及非诉讼法律事务,实战能力强,案件胜诉率极高。历年来代理的案件无一例当事人投诉,目前已经成为吉林地区百余家律师事务所中首位年轻的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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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的明文规定,即便是在获取受害人谅解书的情况下,对于涉嫌犯有猥亵罪名的被告人,仍不能逃避法律的制裁。尽管刑法并未明确宣告获得受害者的谅解可豁免其刑事责任,然而,量刑确是根据案情的严重性以及具体情节而定。因此,若被告人被判定为猥亵罪行成立,即便受害者给予了谅解,法律所规定的相应刑罚仍将依法执行。

猥亵罪刑期受情节严重性、前科、对受害人的损害影响。被害方谅解信虽为轻判参考,不直接决定量刑。通常刑罚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获谅解,法院或给予适当宽大处理。

涉及猥亵儿童并获得谅解书后,判决需审慎。虽谅解书可减轻责任,但不代表完全豁免。猥亵儿童涉嫌强制猥亵罪,可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能从重惩处。在量刑上,犯罪分子可能获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得谅解且受害者愿和解,可协商从宽处理。猥亵罪的认定需区分强制与非强制行为,且并非所有强制猥亵均构成犯罪。情节轻微者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猥亵犯罪者有可能获得受害人的谅解书,这对量刑有重要影响,可能减轻处罚。但谅解书不能替代法律责任,猥亵罪仍需依法审理和判决。谅解书只是法庭在判罚时的一个参考因素,最终判决仍由法律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