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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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会见次数不受法定限制,取决于案件复杂性、辩护需求及侦查程序规定。实践中,律师团队在侦查、起诉、审判阶段常需反复密集会面,旨在深入了解案情、提供专业咨询、核实证据及筹备辩护策略。每次会见都有其特定目的,确保当事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律师会见是没有次数限制的,只要有需要是可以随时会见犯罪嫌疑人,但对于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或者是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在需要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就需要获得侦查机关的同意,这样才能会见。

律师对于死刑的辩护意见范文的书写需要注意被告人的情况是怎样的,身体是否存在问题,当事人的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在书面形式上的陈述关联性是怎样的,有关资料的准备是否齐全,在书写的时候需要自己学会有效的总结,这样事情比较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