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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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间马桶漏水责任归属一般认为是房东的责任。但租户有权要求房东及时维修,确保房屋符合租赁用途。如维修造成不便,租户可申请租金减免或延长租期。若非租户过失导致无法修复,影响居住,租户有权终止合同。

租赁房屋如发生漏水现象,则应由业主承担相应责任。关于租用过程中出现的房屋漏水问题,其责任归属须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若漏水系租户自身行为所致,那么理所当然地由租户承担相关责任;反之,若房屋在交付时即存在漏水问题,业主应当提前向租户告知并说明情况,同时,基于房屋本身的质量缺陷导致的漏水问题,业主亦应承担起维修义务。

在租赁期内,水阀门泄漏的责任归属需视情况而定。若因供水管道老化或连接部分松动,且房东未及时维修导致漏水,由房东负责。若因承租者忘记关闭阀门或操作不当造成漏水,由承租者负责。第三方过失行为引起的漏水,由该第三方承担法律责任。

租赁期间洗衣机排水管道漏水引发的损害,通常由房东负责。因房东改变房屋结构、水管老化或接头松动等原因所致,房东需承担赔偿责任。若房东拒绝维修,租客有权修复并要求房东支付费用或抵扣租金。租客自身疏忽或不当操作造成的损坏,租客需赔偿。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维修,若房东未尽职责,承租人可自行修复并要求房东承担费用。若维修影响承租人使用,房东应减免租金或延长租期。因承租人过失导致的维修,房东不承担责任。

关于租房漏水对楼下造成影响,责任归属要看漏水原因和双方行为。通常,因房屋或设施老化、损坏导致的漏水,责任在房东;而因租户过失,如操作不当或忘记关闭阀门等,责任则由租户承担。若合同中有明确维修责任,则按合同执行。建议房东和租户积极沟通、调解或法律途径解决,以达成公平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