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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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房地产交易时,若交付定金的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需按照定金约定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同时,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未能履行承诺,则需向支付定金的对方双倍返还定金,除非双方在此之前曾作过另行约定。

法律规定,违约金上限为合同总额的30%。当事人可约定违约时向对方支付一定金额,或明确核算损害赔偿方式。若违约金超30%,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因此,设定违约金须遵守此上限,否则无法律效力。

根据合同约定,违约金通常不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若实际损失严重,可适度提高至最多30%。此比例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共同商定的,正常情况下应遵守。但如违约金数额异常,影响社会公正,可要求调整。

根据合同约定,违约金通常不超过主合同金额的20%。若实际损失严重,可适度提高至最多30%。此比例是购房者与开发商共同商定的,正常情况下应遵守。但如违约金数额异常,影响社会公正,可要求调整。

确认房屋产权案件中,当事人需提供一系列证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书、建房许可、公证遗嘱或赠与协议、交易合同及过户证明以确立所有权;还需呈现房产税缴纳记录以证明产权人权利义务履行情况;若有产权变动争议,需备有相关文件证明是否存在产权剥夺、改造、占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