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若建筑物因质量问题导致崩塌,其赔偿责任应由该建筑物的建设方以及施工单位共同承担。这两个单位需对其造成的损失承担起连带的法律责任。然而,如果在建设方与施工方已经作出赔偿之后,发现还有其他相关的责任方存在,那么他们便有权向这些未被追究过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追讨。

房产质量问题索赔依情况判断:主体结构质量不达标,买方可拒收、解除合同并索赔;保修范围内的普遍问题,卖方需修复;质量严重影响居住使用时,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卖方赔偿经济损失。

关于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起法律诉讼的程序包括:向有管辖权法院提交民事诉状,列出原告、被告基本资料、诉讼请求、事实理由、法律依据、证据及证人信息。诉状需按被告人数提交相应份数。购房者应依法维权,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购房发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依据购房合同向开发商提出维修及赔偿要求。若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交付或居住后发现仍不合格,购房者有权退房。购房者应依法维权,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商品房质量问题,应首先联系开发商解决,因其负最终质量责任。若开发商解决不当或买家不认同,可向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机关申请审查或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业主还可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评估,作为赔偿证据。若措施无效,买方可依法向法院起诉,维护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