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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纠纷广州仲裁费用一般是多少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191人
律师解析:
根据仲裁收费的规定,实际费用将以仲裁费用裁定数额为基础进行核定。仲裁金额若在人民币1000元以下者,收取费用介于人民币40元至100元之间;如仲裁总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元但低于或等于人民币50000元,则需按照4%至5%的比例缴纳相关费用;仲裁总金额若在人民币5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则需按照3%至4%的比例缴纳相关费用;仲裁总金额若在人民币100001元至200000元之间,则需按照2%至3%的比例缴纳相关费用;仲裁总金额若在人民币200001元至500000元之间,则需按照1%至2%的比例缴纳相关费用;仲裁总金额若在人民币5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则需按照0.5%至1%的比例缴纳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八十二条仲裁费用及实际费用(一)仲裁委员会除按照制定的仲裁费用表向当事人收取仲裁费外,还可以向当事人收取其他额外的、合理的实际费用,包括仲裁员办理案件的特殊报酬、差旅费、食宿费、聘请速录员速录费,以及仲裁庭聘请专家、鉴定人和翻译等费用。仲裁员的特殊报酬由仲裁委员会仲裁院在征求相关仲裁员和当事人意见后,参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费用表(三)》(本规则附件二)有关仲裁员报酬和费用标准确定。(二)当事人未在仲裁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为其选定的仲裁员预缴特殊报酬、差旅费、食宿费等实际费用的,视为没有选定仲裁员。(三)当事人约定在仲裁委员会或其分会/仲裁中心所在地之外开庭的,应预缴因此而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等实际费用。当事人未在仲裁委员会规定的期限内预缴有关实际费用的,应在仲裁委员会或其分会/仲裁中心所在地开庭。(四)当事人约定以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为仲裁语言的,或根据本规则第五十六条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但当事人约定由三人仲裁庭审理的,仲裁委员会可以向当事人收取额外的、合理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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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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