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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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定金是具备可退还性的。在债款得以偿还的情况下,定金应当全额退还给相关主体或将其用于折抵所欠款项;而倘若接收定金的一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兑现承诺,使得买卖交易无法正常进行,则应当向交付定金的一方双倍返还定金以补偿之。

购房定金一般不退,但特定条件下可退还。若支付方未履行约定,无权要求返还;若接受方未履行约定,需双倍返还。您已放弃定金且未签正式合同,无需考虑此因素对您的影响。

(1)若经双方磋商,最终达成共识决定解除该房屋买卖合同,那么买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其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及已交付的房屋。(2)然而,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并且买房人坚持选择退房并寻求退款可能使整个业务合作陷入停滞乃至无法实现预期交易目的,这时买房人便丧失了索要回定金的权利。

若因开发商原因导致购房合同无法履行,如房屋被转售、缺少合法证书或内部管理问题,开发商需双倍返还或全额退款定金。如双方对合同条款有异议或关键信息未明,导致签约失败,亦应全额退款。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缔结时,售房方同样全额退还定金。

购房定金的退还问题,受多种因素影响。若开发商无合法销售资质或存在欺诈行为,或双方因合同条款分歧无法达成共识,或合同未能订立非因双方过错,购房人可要求退还定金。具体情况需结合法律法规及实际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