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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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能及时偿还银行三万元贷款,是否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的问题当借款方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请求时,此举无疑是合法合规的行为。借款方可依法依规地在原定还款期限到期之前向贷款人提交书面延期偿付申请,倘若这项申请得到了贷款人的认可与批准,那么便可顺利达成延期偿债的协议;而若未能得到贷款人的首肯,那自然无法实现债务的延期偿付。

在涉及到住房抵押贷款的相关事宜上,实际上是有可能实施延期处理策略的。当借款人为资金周转所困,难以按照既定日期履行还款责任之时,他们可以通过与其贷款合作机构展开积极的交流沟通,以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措施,如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或者选择分期付款等方式来缓解经济压力。

关于贷款违约期限延长时抵押人是否需要再次签署担保协议的问题,答案并非绝对的。具体来说,必须根据不同情况加以分析。首先,当保证人签署的抵押担保合同明确规定仅限于对首次借款的单次交易提供担保支持者,那么在第一次借款的本金和利息全部偿还之后,该约束性担保责任即告终止。

关于还贷延期申请的相关问题若您在住房按揭贷款偿还过程中遇到了困难,确实可以提出申请延期的请求,然而这必须建立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基础上。相关银行会制定相应的管理规章制度,遵循相关的规定方可进行。具体来说,仅有具备如下条件借款人才可放心地申请住房按揭贷款的延期还款事宜。

购买方在房屋逾期交付情况下,仍需按合同约定向金融机构偿还抵押贷款,因为这是购买方与银行间的法定合约责任。尽管逾期交付侵害了购买方权益,但终止还款并非合法选项。购买方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同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开发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