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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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购买的房屋若烂尾,仍需按照贷款协议偿还银行贷款,因购房借贷关系不受房屋现状影响。购房者与开发商、银行分别形成买卖和借贷契约。烂尾楼多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或违规行为所致。面对烂尾情况,购房者应妥善保存合同资料,短期停工时继续还款;长期停滞可尝试与银行协商暂停房贷协议,并考虑通过媒体曝光和政府介入推动项目复工或由其他开发商接手。对于施工短暂延误的情况,则不必急于采取法律手段,待工程恢复后再做决定。

购房者购买烂尾楼后,虽不能擅自停贷,但可尝试如下策略:(1)主动与银行协商暂停还贷,并签署正式停贷协议;(2)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解除购房合同,若成功,可申请解除房屋抵押契约,避免继续承担债务压力。

房屋烂尾导致的贷款问题,业主需继续履行还款义务以避免违约。若房产无法交付,应尽快联系银行协商解除贷款协议,并追讨开发商违约责任。在合同终止后,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回已付房款本息,同时承担返还金融机构贷款的责任。面对烂尾,购房者可依据合同主张违约金或解约退款赔偿;如开发商资金链断裂且无力施工,购房者可联合申请企业破产重组,通过法院组织清算小组引入投资重启项目。

购房者面对购买的房产烂尾时,不应擅自停止还贷,而应通过合理途径解决:首先与银行协商暂停还款可能,并确保达成一致后签订正式停贷协议;其次,可通过法律手段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购房合同及相关的房屋抵押合同,从而解除对银行的还款责任。

面对房屋烂尾,购房者仍需按时偿还贷款,因其与银行的借贷关系不受影响。购房者应整理合同资料并与开发商、银行等多方协商解决。若项目短期阻碍,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若长期停滞,可尝试暂停购房协议和贷款协议,并寻求政府介入或法律途径维护权益。在开发商违约情况下,可通过诉讼索赔损失,但若已有复工日期,则暂无需采取进一步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