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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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达八万元,将受两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处销售额50%至2倍罚款。故意掺假、售假、以次充好,且销售金额五至二十万元者,同样处罚。确保市场公平,严惩违法行为。

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达八万元,将受两年以下徒刑或拘役,并处销售额50%至2倍罚款。故意掺假、售假、以次充好,且销售金额五至二十万元者,同样处罚。确保市场公平,严惩违法行为。

商家虚假宣传和制假贩假伤害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经济。 根据相关法律,销售额超50万元或非法获利超此数额,将认定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最高可判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销售额在50-200万元之间,也面临相同刑罚。判定标准与售卖数量无关,而是潜在利润。销售额不同,刑罚和罚金也不同。超过200万元,刑罚更严厉。

生产商或销售商若故意在产品中掺假、伪造或替换高品质产品为次品,并在销售额为五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将受到法律的严惩。此类行为将面临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需支付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至两倍的罚款。此措施旨在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让不法分子付出应有的代价。

销售五十万元假冒伪劣产品,根据法律规定,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需支付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至两倍的罚金。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涉及故意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超过五万元即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