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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出车祸怎么不赔自己

时间:2024.09.0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保险索赔 阅读:1396人
律师解析:
若您的爱车在事故中遭受了损害,然而并不愿意借助保险公司来进行理赔,您完全有权利自主承担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在这种状况下,您既可以选择对此次事故保持沉默、自主支付相关的维修款项,又或是选择不对其进行修复处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保险公司隐瞒事实真相,很有可能会直接导致今后的保险费率上升,甚至在某些极端情况下被保险公司拒绝承保。因此,在您做出最终决定之前,务必要全方位地衡量各种潜在影响因素,并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慎重考虑。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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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淑圆律师

湖南俊彦律师事务所

中国律师协会会员,长沙律师协会会员,劳动关系管理师(高级)。具有多年的交通事故赔偿、工伤赔偿、婚姻家庭办案经验,在多起多人复杂疑难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事故赔偿上多有研究。 代理典型案件(部分) 1.未满1周岁婴幼儿王某因交通事故导致重型颅脑损伤案; 2.夏某等3人以上复杂交通事故索赔成功案; 3.已达退休年龄的邓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误工费成功案; 4.未投保交强险的杨某因交通事故受伤索赔成功案; 5.代理李某推翻《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成功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双份赔偿案; 6.代理王某获得交通工伤双份赔偿案; 7..欧某离婚成功案;首次起诉成功和离,缩短离婚周期。 肖律师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始终践行“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工作理念,全力以赴每项法律事务,在最大限度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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