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二手房纠纷精选解答 > 小区停车位纠纷怎么处理

小区停车位纠纷怎么处理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395人
律师解析:
停车位位于小区公共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共享权益之所在。鉴于物业公司乃受全体业主授权,负责小区物业事务的妥善处理及车辆停泊费用的代收事宜,故此项职责理所应当地成为其服务范畴之内。而所收取的停车费一部分将被用作支付物业管理所需的各项开支以及相应的税款负担;另一部分款项则将以红利形式返还给全体业主共同分享。换言之,尽管新增设的停车位确为全体业主所共有,却并不意味着每位业主均可单独享有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持有该机动车位的共享权益,亦得以通过对共享车位收益进行合理分配的方式予以体现。因此,当涉及到小区停车位纷争时,建议首先由相关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果,则应由物业公司出面协调并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1.双方首先应该以平等和尊重为基础进行沟通协商,共同寻求解决问题之道。 2.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可以寻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如村委会和居委会的协助,通过促进纠纷主...... 更多>>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