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复议是几天
时间:2024.05.13
标签:
行政类
行政复议
阅读:1497人
律师解析:
关于税收相关事务的
行政复议请求的时效期规定为六十天。
依据我国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复议法》条文规定,行政复议的申请人有权在得知行政机关就某项具体
行政行为做出决定之后的第六十个自然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若遇到一些非人力可抗拒的因素或者是由于被申请人故意设置障碍等其他合理原因导致法定申请期限有所延误,那么该申请期限将从障碍得以排除的那一刻开始重新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并加盖印章。
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