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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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责任保险覆盖被保险人对第三方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在交通肇事案件中,如肇事者(被保险人)造成第三方损害需赔偿,保险公司可根据规定直接赔付第三方。若肇事者未及时申请赔偿,受害第三方有权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但若肇事者未履行赔偿义务,保险公司则不得向其赔付。简言之,若肇事者购有责任保险且满足条件,保险公司应向第三方赔偿;否则,保险公司不向肇事者赔付。

当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仲裁机构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条款,对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进行深入审查和判断。经过严谨评估,仲裁机构将明确保险公司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并确定具体赔偿金额与标准,以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按财产案件计算,按请求金额分段累加。1万以下缴50元,1-10万缴2.5%,10-20万缴2%,20-50万缴1.5%,50-100万缴1%,100-200万缴0.9%,2000万以上缴0.5%。

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费按财产案件计算,按请求金额分段累加。1万以下缴50元,1-10万缴2.5%,10-20万缴2%,20-50万缴1.5%,50-100万缴1%,100-200万缴0.9%,2000万以上缴0.5%。

当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时,被保险人有权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仲裁机构将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保险合同条款,对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进行深入审查和判断。经过严谨评估,仲裁机构将明确保险公司是否需承担赔偿责任,并确定具体赔偿金额与标准,以保障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