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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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处理措施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妥善处置方法,主要有以下四种途径:首先是协商。遭遇此类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均可选择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其次是调解。当事人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端时,可以考虑寻求公正的调解组织或人士的协助来化解矛盾;第三是仲裁。若当事人对上述两种方式均不满意,或者协商与调解均未能达成双方认可的结果,则可选择向相应的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最后是诉讼。

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纠纷的妥善处理措施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的处理办法:1. 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当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争议出现时,当事人之间可通过友好洽谈以达成共识。2. 利用调解手段来化解纷争。若当事人无法自行协商或协商无果,也可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进行调解。3. 选择仲裁途径。在当事人拒绝协商或调解的情况下,他们有权提请当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审理。4. 直接诉诸法律程序。

土地承包经营权取得引发的纠纷是否可以起诉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产生的争议,可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解决。首先,双方当事人应积极寻求和解的可能,通过友好协商来化解矛盾;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可考虑通过调解方式来解决纷争;若各方均不愿意协商或调解,或者经过协商与调解后仍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他们便有权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对于仲裁裁决结果不满的一方,还可以选择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的司法管辖问题研究在处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协议所引发的争议时,应当明确适用专属管辖的相关法律法规。依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明文规定,属于不动产纠纷范围内的事项都包括因不动产权利的确认、分割以及相邻关系等方面的问题而引起的各类物权纠纷。

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法律时效,能够适用中断规则。比如,时效内要是出现了履行请求、义务方同意履行、诉讼或仲裁申请这些法定事由,就会让原来的时效失效,然后重新开始计算。这些情况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中,能够有效地中断诉讼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