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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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咱们要是遇到那种过了法律追诉期的民间借贷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欠债的那个人就可以用“我不还”来当借口。也就是说如果你借钱给别人,结果过了法律规定的追诉期,那这个时候借款人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说他不还你钱了,而且法院也会站在他那边。

小老百姓们,咱们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我告诉你说,诉讼有效期就是三年。这三年是从你发现或者应该发现自己权益受到了伤害,还有就是那个欠债不还的家伙开始算起的。但是,如果从你权益受损那天开始算起,已经过了二十年的话,那就别指望法院会帮你了,除非有特别的原因,比如你自己提出申请,法院才可能考虑给你延期。

咱们说说这个个人借贷纠纷的事儿吧。其实,这个诉讼时效就只有短短的三年时间,除非你是遇到了什么特别的事情,或者法律上还有别的规定。那啥,诉讼时效是从你发现自己权益受损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也就是从你意识到或者应该意识到那个还钱给你的人没有按时还钱给你的那一刻开始算起。但是,如果过了二十年的话,就算你去法院告他,他们也是不会管的,除非你能找到一些特别的理由,让法官觉得这个案子值得再审理一次。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明确规定,关于借贷合同争议所引发的司法程序审理期通常为三年时间,但若有法律另行规定的情况除外。此种法律救济期限将从权利人得知或应当了解到自身权益遭受损害以及义务方行为存在的日期起开始计算。然而,若经过了二十年的时限,那么在司法程序上将不再给予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况,法院可依照权利人的申请,并严格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审议后同意予以延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明文规定,借贷纠纷案件的法定诉讼时效设定为三年,除非在特定条件下存在另外的地域性或法律法规层面的特别规定。具体来讲,该项诉讼时效时间应从当事人得知其权益遭受侵害及有关责任人的认定那天开始进行计算。若此项诉讼时效超出了二十年时限,则人民法院将不再对此类纠纷进行受理和处理,除非在极其特殊的情形之下,经由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可考虑予以适当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