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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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买房产时,用户需审查房屋合法性(即“五证”检查)并使用政府制定合同文本。用户常希望与开发商就特殊条款签订补充协议。但市场需求旺盛时,开发商可能拒绝签署;而在其他情况下,开发商可能主动提供补充协议供签署。

若尚未签署房屋买卖合约,所支付的购房定金在特定情况之下可被退还。这主要因为定金协议乃是一种实践性合同,仅在实际交付定金之时才正式生效。若收款人未能如约履行其义务或其履行行为未能达到预定标准,从而导致无法达成既定合同目标者,则应向付出定金的一方双倍偿还其款项。

若期房交付延迟系由开发商所导致,那么该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原定的合同义务、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轻可能给购房者带来的损失以及对实际已经产生的损失进行合理的赔偿等。倘若满足了法定或约定的解约条件,那么购房者在行使解除权之后,还可以依法向开发商提出索赔要求,要求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若在房地产交易中支付了定金却反悔未签订购房合约的情况下,定金一概不予退还。然而,当由于特定环境或政策变动以及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或者对于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具体内容无法达成双方共同一致,并因此导致未能签署合约的情况下,这种情况并不应归咎于任何一方,此时定金是可以被退还的。另外,如果是卖方违约未签订购房合约,那么定金将可全额退还,并且还需额外赔偿买方双倍的定金金额。

交通事故处理结束赔偿协议未签是没有任何法律效益的,对于赔偿协议是要在双方协商好了之后由双方共同的进行签订才能履行自己的义务,如果对于不服的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