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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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犯罪的辩护策略往往会侧重于如下几个关键环节:首先是极力澄清被告实施的行为并非源于个人私欲,而是为了企业的整体利益考虑;其次是着重强调涉案的侵占金额实际上并未带来严重的损害效应,其负面影响相对轻微;最后则是阐明被告在面临指控后展现出了自首、积极退赃以及深刻忏悔等有利于减刑的各种情节要素。

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罪轻辩护问题,主要需要关注以下几个要点:首先是行为人有无实施了侵占行为,即其是否在职务权限范围内,采用不合法手段秘密占有公司或企业中的财产;其次是行为人是否具有明确的主观故意,也就是他是否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并且有意进行侵占;第三个关键因素是被侵占的财产是否确实属于单位所有;最后则是侵占的金额是否达到了法定的刑事追究标准。

针对职务侵占罪的辩护过程中,主要应着重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首先,行为是否构成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一要素。在这种情况下,辩护律师需要通过充分的证据和论述来证明被告的行为并未滥用其职务所赋予的权力或机会。其次,辩护律师还需证明被告人并无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非法转化为个人财产的主观意图。第三,关于财物的价值与数额问题,侵占的财物价值必须达到法定的追诉标准,否则该行为可能无法被认定为犯罪。

职务侵占罪的刑事辩护工作主要围绕以下几个关键环节展开:首先,明确行为人是否具有职务侵占的主体资格,即其身份是否属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在册员工;其次,探寻其实施职务侵占行为时是否充分利用了职务所赋予的便利条件;再次,证明被侵占的财物确实归属于单位所有,而非行为人的私人财产;此外,对侵占金额进行深入分析,以确定是否达到了现行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目前为六万元人民币);最后,考察行为人是否存在自首、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等可以从轻或减轻刑罚的情节。

职务侵占罪所需的关键证据如下:首先,须取得知悉该案件情况的人员对事件经过的见证人证词;其次,应向报案单位索要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及犯罪嫌疑人身为本单位员工的相关证明文件;再者,涉及案件的发票、收据及财务账簿等原件及复印件均为必须提供的物证;此外,犯罪嫌疑人所签署的(如有伪造则需提供)或使用过的印章的原件及复印件亦不可或缺;最后,犯罪嫌疑人在与犯罪行为相关的职务、职责方面的证明材料也是必不可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