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咨询该律师
商人在欺诈消费者时,须按商品价或服务费三倍赔偿,不足伍佰元则补足。生产商或经销商掺杂作假、以次充好等行为,根据不同销售额区间,将面临刑事处罚和罚款,最低两年监禁及销售额50%-200%罚款;销售额超两百万者,最高可判十五年徒刑并没收财产,罚款比例同上。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将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行为包括添加伪造材料、以次充好、混级冒充等,涉及金额需达50万人民币以上。此罪名针对的是商家通过欺诈手段误导消费者,严重损害市场秩序。

取保候审可能适用于: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但取保不会导致社会风险增大;患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足或检察院不批捕的;需复议、复核的;调查未完成的;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但需复议、复核的。但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逃避侦查者、危害国家安全、暴力犯罪等严重罪行者不能取保候审。

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价值四十万者,判二至七年,罚款为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至两倍。产品掺假、以次充好或替代销售,销售额五至五十万元,判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至二至七年,并罚款;五十至二百万元,判七年以上,并罚款;超过二百万元,判十五年或无期徒刑,并罚款或没收财产。

取保候审可能适用于:可能被判管制、拘役或独立附加刑;可能判有期徒刑但取保不会导致社会风险增大;患病、怀孕或哺乳婴儿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足或检察院不批捕的;需复议、复核的;调查未完成的;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但需复议、复核的。但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逃避侦查者、危害国家安全、暴力犯罪等严重罪行者不能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