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
王兴华律师 1979年12月19日出生于中国河南省,2015年,创立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担任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主任以及法定代表人。 王兴华律师在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发展过程中不断总结和创新管理模式,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云合专业律所模式”,即双重专业化发展、公司化管理。在运作的过程中进行双重化分工,一是业务定位上的分工,律师事务所只做房产这一个专业;二是岗位分工,律所的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品牌与推广化、法律产品开发、案件接收考察、业务办理、质检、客户服务等专业岗位,每个案件由律师事务所市场部门统一接收,通过一定的竞争方案安排业务部门办理。在办理案件的这些律师里面,根据经验和能力分为主管律师、主办律师,辅办律师,重大的案件决策需要丰富的经验和判断力,所以岗位的划分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分工。承办团队以模拟法庭、研讨、方案、竞争、质检、案件跟踪等办案方式为依托,通过精细的分工办案模式不仅办理了大量的个人、集团诉讼房屋案件和拆迁案件,为众多房产法律行业的律政新人提供了广阔的学习、成长平台。在双重分工模式下,每个人可以在各自的工作领域中安心并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在公司化管理制度下,律所对每一个项目都认真负责全程担责,在这样的情况下法律服务的水平是稳定的,可期待的服务价值是稳定的,既能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又可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王兴华主任深刻钻研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流程,对全国的城市化进程和农村土地拆迁状况有着深刻独到的理解,善于诉讼和法庭辩论,有着丰富的上庭经验,尤其专精于代理意见等法律文书的撰写,符合法官的思维模式,他撰写代理意见常常被法官直接引用作为判词。在北京征地拆迁这一法律领域中成功办理了“张某某大牛坊拆迁后分家析产一案”“欧洲某公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丁士某顺义商品房质量纠纷一案”“北京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辛某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等具有代表性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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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侵占他人土地的法律后果凡诸如未获官方许可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了许可而非法占据土地者,应被各级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勒令归还所占据的土地。若有违反土地资源总体规划而擅自将农用土地转变为建设用地者,则需限定期限内拆除其在非法占用土地之上新建立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务必使土地恢复原貌。对于那些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应对其在非法占用土地之上新建立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予以没收,同时可处以罚款。

擅自占用他人土地的赔偿标准擅自侵占他人物业应按土地原本用途进行补偿。未经授权擅自占据他人物业之行为,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分勒令主动返还非法侵占的土地;对于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则需在规定期限内强制拆除、恢复土地原貌;而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情况,则可依法没收所占建筑物,同时可对违法者处以每平方米30元以下的罚款。

侵吞集体土地者,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归还,并视情节罚款、恢复土地原状等。若构成犯罪,则追究刑事责任。对未经批准或欺诈手段占有土地者,应退还非法占用土地,并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用途。符合规划的新建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被没收,并可罚款。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应追究行政责任,情节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超出法定许可范围或额度占用的土地,按非法占用土地处理。

未经同意擅自侵占他人土地,属于非法侵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私人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属个人,他人不得无偿滥用。遇到争端,可通过调解或仲裁解决,也可自行协商或请村委会、居委会调解。无法达成共识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先尝试友好协商解决问题。 同时,也可以寻求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的调解。如果协商和调解无效,双方可以选择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些途径为当事人提供了多种选择,以确保争议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