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在
财产保全过程中所产生的
担保费用,其本质属性可以理解为对所保全的财产进行
担保的一种形式,因此,当案件审结之后,此类费用理应毫无疑问地退还给提出请求的
当事人;
然而,应当注意的是,若是涉及到的仅仅是
申请费的话,则该项费用并不能够退还至申请人手中。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五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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