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若开发商未能按期交付房屋,即可被视为
违约行为,您有权据此提出相应的
违约责任追究申请。若经过合理期限内的催告后,开发商仍无法在三个月内完成交房工作且无正当理由解释,那么作为
购房者的您便可依法行使
合同解除权,同时所有因此产生的
经济损失均应由开发商全额承担。然而,如果开发商在经过催告后能够在三个月内如期交房,则您作为购房者将无法行使合同解除权,但您仍然有权利向开发商索取
逾期交付期间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赔偿。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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