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中的相关司法解释,对于开发商
逾期交房所承担的
违约责任有着明确具体的规章制度加以束缚。同时,若开发商并非是因为诸如自然灾害这类无法避免的因素而耽误了
商品房建设进度,则需在与
购房者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时就明文标示出预售后交楼期限的具体时点及如若逾期交房,其所需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支付给相对方
当事人的相应
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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