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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薪留职的条件

时间:2024.09.05 标签: 工伤赔偿 工伤纠纷 阅读:1054人
律师解析:
符合停薪留职相关要求的主要情形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当职工因为工作过程中受到意外的伤害或者是在从业期间出现了具有职业病特征的病情,需要暂时停止目前的工作负担,进行医学治疗与休养,这时候就可以向所在的用人单位提出停薪留职的申请;二是在停薪留职期满后,由于伤势依然严重或状况较为复杂,经过市辖区级别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进行确认,可适度地延长停薪留职的期限,但是延长的期限也不应多于12个月;三是如果工伤职工程度过了停薪留职期,还无法恢复正常的工作状态,那么他们仍然有权享受到标准的工伤医疗待遇;四是若是伤势过于严重,导致日常生活都无法自理的,他们在停薪留职期间需要有人照顾,这笔开支将由他们所服务的用人单位来承担;五是对于一些相对稳定的职业,如国家企业的正式员工在获得用人单位管理层的批准之后,可以提交文件形式的申请报告,并签订停薪留职协议书,同时将这份协议上报给管理部门以及当地劳动人事部门备案,只不过,这样的停薪留职活动一般来说不能也不能超过两年的期限;
最后就是当这类员工选择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工作时,在法理上都应该按照每月的时间规律向原单位缴纳社会保障金,缴纳金额通常不应低于他们过去标准工资的百分比达到了原有的20%以上。
上述的条件仅适用于特定情境之下以职工身份提出的停薪留职申请,至于实际情况可能会因为地区差异及用人单位规定的不同有所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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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律师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

刘则通律师, 福建泽良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厦门中院特邀调解组织调解员 职业履历 刘则通律师自从业至今办理各类案件,参与大量交通事故、劳动工伤等人身损害法律纠纷,专注于该领域的实务操作,专心于该领域的技能研究。 刘则通律师曾先后成功代理多起上述类型案件,并曾诉至最高人民法院,其所代理的案件入选福建省律师行业二零一六至二零一八年度民商事诉讼、仲裁领域最具影响力十大案例。 刘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从业以来参与办理大量的诉讼和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能够根据每个客户所需法律服务的服务要求、具体规模、事务进展,制定有效解决方案,确保高质高效地完成服务项目。同时,始终坚持“责任为先,全力以赴”执业精神,秉承亲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和专业、高效的执业风格,赢得当事人的好评。 刘则通律师个人公众号:刘则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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