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安行律师事务所
栾瑞轩律师对法律问题的理解全面、务实、透彻,在民商事诉讼方面以当事人的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注重诉讼主体、法律关系的审查,注重穷尽证据和穷尽法律适用,通过程序与实体并重,力求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统一,能够从实际法律效果出发,运用灵活的诉讼和非诉方法实现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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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铺租赁纠纷可寻社区调解或法院诉讼。合同未履行且双方居住地点非约定履行地时,应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建议依法维权,确保权益不受侵害。在解决纠纷时,可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

商铺租赁合同争议,当事人可选社区调解或法院诉讼。若合同未实质履行且双方常住地非约定履行地,由被告居住地司法机关受理。建议依法维权,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商铺租赁合同纠纷可寻社区委员会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需准备资料包括:原被告资格证明、租赁合同关系证明、房屋合法出租证明、原告履行义务凭证以及被告未履行义务的证明文件。购房者和业主应依法维权,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可采取协商、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所谓“一屋两售”,即房屋所有权人将同一套住房出售给两位购房者,同时与两位购房者分别订立购销合同,涉及相同一套房屋以及对两位购房者各自的承诺。尽管现行法律并无直接规定禁止一项物品二度销售。

涉及两份未履行完毕合同,应优先遵循先订立合同原则。先签者获标的物所有权,后签者可追究违约责任。买受人已获所有权时,应坚持物权优先。未获所有权者,遵循先占有者先得原则。一方已履行合同,应坚持先履行原则。违约方需承担继续履行、补救措施及损失赔偿等责任。购房者应了解合同内容,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