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完全可行。在开发商未能
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业主有权要求返还业已支付的
购房款项及相应的利息收益,同时还应就自身所遭受的相关损失提出合理索赔。这些具体内容需根据开发商与业主间的双方面洽谈达成协议,若双方仍未达成共识,业主可考虑诉诸法律手段以解决问题。此时,业主有权索回所付购房款及相应利息、补偿损失(包括未能实现的利益),此外,还能进一步要求开发商承担超出所付购房款一倍的
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开发商常见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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