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顺风车在某些情况下,会被视为
非法营运行为。
主要依据在于,若顺风车上行李人员没有具备法律认可的相关许可证,那么它就可以被视为违规的营运活动。
非法营运即是未能遵循法定程序获取运营资格,并在此基础上进行了运营活动。
具体表现在未按照相关
法规要求,从有关主管部门处获得所需的运营证书以及超出规定的运营范围进行商业活动。
法律依据: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二)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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