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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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所购住宅质量达标,建议寻求专业房屋质量鉴定机构进行检验。发现严重质量问题,如影响居住,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轻微瑕疵,可联系开发商维修。保障权益,明智选择。

商品房交房期限出现延误,购房人首当其冲可主张催告,若经由催告过程且开发商仍未能在法定合理的时间范围内履行交房义务,那么当事人便有权利申请解约此份合同。另外,购房者还可以根据合同的条款规定向开发商提出要求,要求对方返还当初承诺支付的双倍定金以及其他法律允许内的所有违约金责任。

1. 予以协商解决。在此过程中,争议各方当事人都应秉持着“尊重历史、正视现实、实事求是、相互体谅、公平合理及自愿达成共识”的基本原则,以平等、理性的态度展开协商,从而妥善解决所涉及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2. 委托人民政府进行调解。

面对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可要求开发商协助解决。若问题影响居住,可提出解约并索赔。若问题未影响日常起居,开发商应负责全面修缮。开发商拒不修理或拖延修理时,业主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相关费用及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购房者发现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可解除合同并追偿损失;若问题不突出,开发商应负责修复。若开发商拖延或无视修复需求,购房者可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费用及损失由开发商承担。保障购房者权益,确保房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