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法规定的商标保护
时间:2024.09.18
标签:
知识产权
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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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商标权乃是
商标主管机关依据相关
法规,赋予商标所有权人对于已
注册商标给予国家法律保护之特别权利。商标作为区分商品与服务来源之商业标识,其形式包括文字、图案、字母、数字、立体标志及颜色组合等元素的任意组合。
然而在我国,商标权的取得需遵循严格的
商标注册流程,并依循申请在先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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