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
刘兆杰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靖霖(北京)律师事务所,兼具执业律师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级理赔师双重资质,毕业于同济大学并获法律硕士学位。其职业履历颇具亮点 —— 曾在某世界五百强保险公司就职近十年,精通核保理赔全流程,积淀了极为丰富的金融保险实务经验,为法律业务开展筑牢行业认知根基。 执业以来,刘律师专注刑事辩护、金融保险、金融犯罪领域,以专业能力办理近百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件:在陆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近 500 亿元)中,精准梳理案件焦点,辩护意见获法院采纳,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从犯认定及减轻量刑;办理吴某某职务侵占案时,通过证据核查与质证,为当事人减少认定犯罪金额二十万元;针对张某某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魏某某强奸罪案,均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提交专业法律意见,助力当事人成功取保候审;黄某受贿案中,凭借对量刑情节的精准把控,推动法院减少当事人有期徒刑 6 个月、罚金 50 万元。 刘律师始终以 “专业、诚信、卓越” 为执业准则,秉持法律信仰,既为涉嫌刑事犯罪的当事人及其家属缓解焦虑、守护权益,也为企业客户提供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更以开放态度与同行交流共进,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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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监视居住措施的过程中,倘若犯罪嫌疑人再度触犯刑法且被处以刑事拘留,那么他所应承受的刑罚时长将会根据新的罪行严重性以及法律条款而定,并不直接与其在监视居住期间的期限相挂钩。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然而这仅仅是在侦查阶段的暂时羁押,随后有可能转为逮捕或者释放。至于对新罪行的审判,法院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裁决。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拘留阶段,亲属一般不能探视被羁押者。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这是一种很严格的侦查手段,目的是保证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不良行为的发生,所以,通常情况下,法律不允许亲属探访。

刑事拘留期间,家属通常见不到人。这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在直接受理案件进行侦查时用的手段,用来限制现行犯罪的行为人和有重大嫌疑的人,暂时剥夺他们的自由。主要目的是保证侦查工作顺利进行。

一般来说,当涉及到刑事案件时,当事人在被公安局拘留期间内,其家属和朋友通常无法进行探访。只有具备特定资格且符合相关法律程序的律师方能在特殊情况下与被拘留者会面。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展开首次正式询问或实施强制性措施之日起,便享有了委托辩护人的权利;而在侦查阶段,他们只能选择聘请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同时,被告人也有权利在任何时候委托辩护人为其提供法律服务。

在嫌犯遭受刑事拘留这一阶段,通常情况下,家属不能直接探视被拘留者。然而,具有资格的律师却在特定条件下有权与被拘留者见面。依据相关严谨的法律条款,从侦查机关首次就相关事宜进行询问或执行强制措施之日始,犯罪嫌疑人便有权委派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服务;在侦查过程中,他们只能选择聘请律师来担任辩护人。同样受到保护的被告人物权,也赋予了他们充分的权利来随机指定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