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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购房发票丢了去哪里补办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屋买卖 阅读:1441人
律师解析:
若贵方不慎将整笔购房款项开具的发票丢失,可依照下述详细步骤进行补救操作:
首先,建议亲临诞生地的销售商处:
携带购买房屋的相关合同文件,便于他们掌握的买房历史以及发票遗失的具体情形;
其次,按照程序需登报公示:
请求销售商在本市或者更高级别的报纸媒体刊发一份确切的遗失申明,同时明确标明所丢失发票已被视为无效;在此过程中,经销商将协助客户联系当地税务部门:
根据当时开具发票的电子账册系统资料副本,重新为打印一张新的发票,或者根据原始底案复印发票留档,加盖业务印章后注明“此件与原件完全吻合”;
最后,经过上述严格的手续后,还必须加盖售房企业的正规财务印章予以认证: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获得的发票复制品,都要加盖售房单位的正式发票专用章,以此来确保申请的发票真实有效性。通过遵循上述正规流程,相信必定能助顺利地完成遗失票据的补充替换工作,解决因发票遗失可能引发的种种不便。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
实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
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按照上述规定,受票方丢失发票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其主管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证明或丢失发票的存根联或记账联复印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作为合法凭证入账,一律不得要求开票方重复开具发票。
如果丢失的发票为单联发票,可以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重新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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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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