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诉讼精选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的律师费由谁支付

交通事故赔偿的律师费由谁支付

时间:2024.09.09 标签: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诉讼 阅读:1185人
律师解析:
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中,法律服务费用通常由委托方自理。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所引发的损害赔偿争议,当事人有权选择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处理,或者直接提起民事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若决定去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可依据个人需求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参与诉讼过程。诉讼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则由败诉方承担,除非胜诉方自愿负担之外。当争议双方在纠纷解决中有胜负之分时,法院将会依据案件实际情况衡量判决出当事人各自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数额。而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旦败诉,法院将根据他们在诉讼标的中的利益关联性,确定当事人应各自承担的诉讼费用金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韩旭主任律师

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

韩旭律师,天津知名大律师王增强团队骨干成员,天津得安律师事务所业务副主任。天津电视台《法眼大律师》、《都市报道》栏目合作律师、天津生活广播《法律与生活》栏目嘉宾律师、天津北方网《津云微视》频道合作律师。医事法学专业,擅长处理交通、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带领团队承办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上千件。在法医评残、医疗损害因果关系鉴定处理上具有专业见解和技巧。积累了丰富的人身损害赔偿处理经验,惠及数以千计的交通、医疗事故受害当事人。历经各种疑难、复杂案件的成功代理让很多当事人获得满意的赔偿。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高超的办案技巧为当事人提供了全面出色的法律服务。更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并始终坚定一个信念,当事人的委托无小事,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自己的专业、真诚,赢得众多客户的良好评价。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