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二手房纠纷精选解答 > 开发商违约要不要负责任

开发商违约要不要负责任

时间:2024.09.12 标签: 房产纠纷 二手房纠纷 阅读:1227人
律师解析:
如若开发商出现违背承诺、违反合同规定的情况,便必须依照法律严肃地对待违约责任。既然已签署了书面正式的房屋销售契约,那么契约的双方都有义务尽职履行己方所承担的条约义务。如果不能达成这份共识,开发商便须按照之前的合同约定负责违约责任,且必须针对由此给购房者带来的经济损失给予适当的赔偿。倘若因开发商的违约行为而导致购房者决定放弃购买该套房产,开发商除了要将其所收取的全部购房款以及相应的银行利息悉数偿还之外,同时也需支付违约金。然而,如若违约金无法全然填补购房时产生的贷款损失及室内装修费用等方面的损失的话,那剩下的部分购房者仍可向开发商提出额外的索赔请求,具体金额则依据之前与开发商之间约定的合同内容来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袁柏林律师

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