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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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产贷款尚未结清情况下,通常情况下不被许可增设名字。因为此举对于银行而言,无疑加大了其面临的潜在风险,这其中便包含可能因某一方未及时还款而导致的违约风险。然而,在某些特定环境与条件下,部分银行仍有可能提供增设名字的服务,但其最终决定权依然掌握在当地该银行的政策允许范围内。总体而言,房间贷款未清偿前添加名字之可能性往往受到限制,具体情况需根据当地银行的政策制定及评估结果为准。

父母房产添加子女配偶姓名对产权是否产生影响若子女与配偶的房产,乃是由父母购置并以其姓名进行登记,此举将被视为父母赠予这对夫妇的财产,因此该住房应归属为夫妻俩共同所有的财产,在夫妻选择结束婚姻关系时,他们需依据双方共识来划分财产。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规定,当婚姻关系缔结之后,只要夫妇双方能够就此达成共识,便可在该房产证书之上添加其配偶的姓名。然而,倘若没有进行添加姓名的操作,并且该房地产是在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所得,那么这部分资产仍然属于夫妻的共有财产,这一点同样属于相关法规所明确规定的范畴之内。

若相关方希望在以贷款方式购置之房屋内添加配偶姓名,则需确保该行为不会对房屋所有权产生不利影响。即便是通过贷款购置的房产,仍然有权在房产证上增添其他人员的姓名。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遵循法定程序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方可生效。

关于房屋抵押贷款期间能否添加房产权属人的问题探讨实在抱歉,银行方面并不支持为尚未偿清住房贷款的房产附加新名字的操作。这主要是基于防范潜在风险的考量。由于在该房产上添加新名字,即可视为对原借款方的变更,从而使得原本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也将随之产生变动。这种变动对于银行而言,无疑隐藏着巨大的潜在风险。因此,今后若二人之间发生某种纠纷,可能会导致无法如期归还贷款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