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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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届满之际,若用人单位在此基础上愿意继续或修缮并维持原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和条件,以进行新的签约,而劳动者却对此表示出拒绝、持保留态度或是不愿续订的话,那么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辞职将无权获取任何形式的经济赔偿。反之,如果因为用人单位自身的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新一轮的签约工作,这时候劳动者是有权向用人单位请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的。

当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时,主动终止需按服务年数支付月薪作为补偿。劳动者申请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遭拒,视为违法,需双倍赔偿(每服务年两个月工资)。劳动者不续签的情况分为两种:一、如单位条件改善,劳动者自愿不续,无需补偿;二、单位降低条件导致劳动者无法续约,劳动者有权索要经济补偿。

当雇主决定不续签劳务合同时,应给予雇员一个月薪资的经济赔偿。若雇员拒绝续约,则有两种情况:一是雇主维持或提高原有待遇,雇员拒绝则无需赔偿;二是雇主降低待遇,雇员有权拒绝并主张经济赔偿。

劳动合同到期,员工不续签原则上无权要求赔偿,但如因企业方擅自降低合同条款导致员工拒绝续签,员工有权要求经济补偿。未签书面合同,企业应书面通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具体金额根据员工在单位服务的年限确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按一年算,不足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若雇主终止与雇员的合同关系,应支付经济补偿金,通常为一个月薪资。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若雇员请求延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雇主拒绝,则雇主需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需额外支付两个月薪水。对此存在争议,一种观点从雇员入职起算,另一种则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