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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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第561条说了,如果有人欠债了,除了得把本金还给我们,还得额外付点利息、还有为了要债花掉的那部分钱。要是还的钱不够还清所有的账单的话,除非他们俩之间之前已经说好不是这样算的,否则就得先还那些花掉的钱、利息再到本金这么个顺序来还。说到借钱的事儿,律师费这玩意儿也算是为了要债花掉的那部分钱。

关于我们律师帮你打民间借贷官司的费用其实都是按照现在咱们国家的法律来算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第680条这个法规说的,咱们民间的借款利息不能超过国家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上没说清楚什么时候给利息或者怎么给,而且大家也商量不出个结果的话,那利息就得看当地的情况,或者看你们平时的做生意方式是什么样的,还有市场的利率这些也都要考虑进去。

在处理民间借贷纠纷相关事宜时,所支付给律师的费用通常依据当地律师协会的统一收费准则或当事人与律师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计算。若案件涉及到财产权益之争,律师费则有可能依照争议标的额的特定比例予以收取,或者在基础费用之外附加风险代理费用等形式。具体的收费数额应根据案情的复杂性、所需工作数量及律师服务所在地的收费标准,同时结合律师与当事人之间的磋商成果共同确定。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六百六十七条和第六百六十八条明确阐述了借款合同的基本界定以及其应具备的法定形式要件,然而,这两条法律条款并没有对律师费用的收取方式进行详细的规定。实际上,律师费用的收取往往是由各地区的律师协会或者相关行业组织来制定相应的收费准则,或者是由律师本人与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来最终确定。

一般情况下,打官司聘请律师的费用由原告自己承担。但如果原、被告在事前协议中有约定,或者法院认为是被告的不当行为导致诉讼成本增加,那么法庭可能会判决被告分担部分或全部律师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