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
法规,满足特定条件者才可依法领取
失业补助金。
依循《
社保法》第45条明文规定,申请领取失业保障金的失业人员需满足如下准则:
首先,在员工尚未离职之前,其所在的企业以及他们自身均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
失业保险费用达一整年;其次,无法得到员工允许而强制被解雇的情况并不属于领取失业
补助金的范畴;再者,该员工需要进行详尽的失业登记,并明确表达他们正在积极寻找新的工作岗位,以便能够申领到相应的失业补贴。
同时,《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也给出了更为细化的规定:
若失业人员符合《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所设定的相关法定要求,即可依法向有关部门提交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在此类情况下,员工将有权享受到其他相应的失业保险福利。
关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常见情形,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
(1)员工因为各种原因自愿终止与企业之间的
劳动关系;
(2)由于种种原因,员工被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3)由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者不良行为,员工被公司开除、
除名或辞退;
(4)依据中国《
劳动法》第32条第2、3项,员工由于个人原因主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以及(5)由国家法律、国务院法规明确规定的,经由其他原因导致员工无法继续履行与企业之间的
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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