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鉴于一般的惯例,但凡出租方与
承租方没有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特殊的书面协议,那么作为承租方,并无权利选择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关系。
然而,若违反相关规定,擅自提前终止租赁,那将被视为违约,须根据
租赁协议中所载明的条款来履行相应的
违约责任。
在众多的
房屋租赁协议里,往往会规定承租方倘若故意或者任意地提前结束租约,那么出租方有权力扣除为此付出的押金。
由此可见,
提前退租大部分情况下意味着押金无法退还。
因此,我们必须明白,押金不予退还的基础条件是在租赁协议中有清晰而明确的约定;反之,如果协议中没有此项规定,那么有权要求全额退还押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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