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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的下水管在我家漏水归谁管

时间:2024.09.22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164人
律师解析:
对于上楼层管道漏水责任归属问题,通常需依实际状况判定:
若因楼上业者擅自改造或使用不当引发漏水现象,则该责任自当由楼上业者承担;若经证实楼上邻居未能妥善维护和使用下水道,存在明显的失职行为,则其需承担修缮之责,同时可能须赔偿相关损失。
若漏水系因公用设施(如管道老化或毁坏)所致,责任不由楼上或邻居独家承担,应由业主委员会或物业公司处理。
若难以确定责任究竟归属谁方,可由居民共同协商分担维修费用。
另外,若房屋尚在保固期内,且非人为因素引起漏水,则责任方应为开发商;若已过保固期限,则应由楼房业主负责处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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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上水管漏水,如果房屋还没有过保修期的,应该由开发商承担维修的责任,如果过了保修期的,应该由该楼上楼房的业主承担维修的费用。 1.如果楼房还在保修期,那么楼房漏水属于开发...... 更多>>
  • 物业全称为物业管理,是业主所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要对房屋的相关设施进行养护和管理。 楼顶属于小区公共区域,是全体业主所共有的区域,不属于私人负责的范畴,所以漏水问题属...... 更多>>
朱瑞雷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朱瑞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房产部主任 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 盈科全国婚姻家庭专委会委员 第十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委会委员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土地与房地产专委会委员 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栏目嘉宾律师 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 朱瑞雷律师2006年开始从事法律工作,2012年加入盈科律师事务所。2015、2016、2017、2018年度,连续4年荣获盈科北京“优秀律师”称号。2015年晋升为盈科北京高级合伙人,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北京房产法律事务部主任至今,2015年开始担任盈科全国合同法专委会副主任至今。 朱瑞雷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以细致认真的工作态度和深厚的理论功底为当事人提供了出色的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朱瑞雷律师做事沉稳干练,效果显著,承办了数百起重大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在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民商事案件领域有着深厚的造诣并先后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 朱瑞雷律师应邀作为多家媒体及网站的点评律师,多次应邀参加北京电视台《律师帮帮忙》、北京电视台“一直播”、“映客”TV法律微服务直播栏目嘉宾律师、《中国法治报道》、《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北京晨报》、《北京晚报》、《法制晚报》、《人物周刊》、《检查日报》、《人民网》、央视新闻网、环球网、腾讯网、新浪新闻、暴风影音、中国企业新闻网、正义网、房地产网等媒体和专业门户网站的访谈节目和采访。 朱瑞雷律师在长期的律师生涯中,不断总结经验,精益求精,组建了自己的专业律师团队,致力于民商事诉讼案件、企业法律顾问的法律服务,真正做到了想客户之所想,急客户之所急。 朱瑞雷律师及团队执业理念: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想当事人之所想,急当事人之所急。 对工作严格要求,对案件高度负责。 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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