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工程
招标的整体流程具体表现为:
首先需要进行工程项目的报名事宜,各地因地域原因可能拥有各自独特的报名途径;
其次是确定备选的招标
代理机构的环节;紧接着,为了能够准确地进行
投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申请领取招标相关的文件、设计图以及工程量清单就显得极为重要;第四步,便是所有投标文件的准备,这也是整个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之一;之后则是招投标会议的召开以及评审,对于超过截止日期提交的投标文件,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最后,当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并在没有收到任何投诉后,招标代理机构便可拟制出中标通知书,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后,向中标的
承包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而承包单位也必须根据通知书上所述,与甲方签订相应的
施工合同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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