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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孩子归谁

时间:2024.09.24 标签: 婚姻家庭 子女抚养 阅读:995人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往往成为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焦点。
通常情况下,
首先应当采取协商方式来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则法院将根据各种因素综合评估后,裁决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事宜。
以下是针对此类问题的具体分析与解决途径。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如若涉及到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问题,一般来说,为了保障孩子的权益及健康成长,法院倾向于将孩子判给其母亲。
但若母亲存在以下情况,父亲仍有权申请直接抚养该子女:
1.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不适宜与其共同生活;
2.母亲具有抚养条件却未尽抚养义务,此时父亲提出让子女随其生活的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3.除此之外,若有其他特殊原因显示子女确实不宜继续随母亲生活,那么法院也可以考虑将子女抚养权判给父亲。
二、两岁至
八岁间的子女考虑到两岁至
八岁之间的子女处于情感依赖期,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兼顾父方和母方的意愿,权衡双方的优劣势,以确保能为子女提供最有利的生活环境。
具体而言,当父方和母方均要求孩子随其生活时,只要其中一方具备以下优势,即可获得优先考虑权:
1.自身已实施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变更生活环境可能对子女健康成长产生明显不利影响;
3.无其他兄弟姐妹,而另一方则有其他子女;
4.子女随其生活将受益良多,反之,另一方具有某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因此不适宜与其子女共同生活。
三、八岁以上的子女对于年满
八岁的子女,基于其已经开始独立思考并拥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法院会广泛听取子女本人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全面评估父母双方的情况,再做出最终的决定。
四、争夺子女抚养权的策略争取子女抚养权的途径繁多,常见的包括:
1.对于尚属哺乳期内的婴幼儿,原则上应当由其母亲抚养,这对女方争夺抚养权极为有利;
2.证明自己已实施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失去生育能力,有利于增加获得抚养权的竞争力;
3.证实自身有较为稳定的工作收入且经济状况良好,有利于打造更为优越的家庭环境,从而为子女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和成长条件;
4.收集对方存在不良习惯的相关证据,例如家庭暴力、吸毒行为、赌博爱好、酗酒陋习等等,这些行为极易对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消极影响,法院对此类情况一般会作出不利于另一方的抚养权判定;
5.倘若男女双方的条件旗鼓相当,法院将会依据子女的亲身感受以及法院综合考察的各项因素,如思想品德、陪伴时间长短等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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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卫东律师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婚姻家庭法专业十佳律师”,专注婚姻继承领域25年,海淀区律师协会“婚姻家庭法律研究会”会长,海淀区“优秀专业律师”,“优秀律师党员” 近两年承办的典型案件 1、北京王女士与其在北京某大型对外贸易公司担任董事长的丈夫离婚案,分得夫妻共同财产八套房产(其中包括两套别墅)及六千万现金;河北唐山刘先生公司清算案,挽回了公司80%以上的财产,价值上千万元; 2、上海张先生与北京李女士房产(别墅)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艰苦的工作,最终迫使对方为张先生办理了该别墅的过户手续; 3、北京延庆县雷某与葛某农村房地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使得雷某成功收回了已经卖出十几年的房产,在之后的拆迁补偿中获得巨大拆迁利益; 4、北京严先生与其妻子离婚案,法院最终判定严先生获得其继承所得的位于北京西二环附近独立四合院(700平米)的所有权(认定为非夫妻共同财产)及分得附近一处四层门面房的60%的所有权。 擅长办理离婚、房地产、遗产继承等重大、疑难案件,对于诉讼和非诉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基于其资深的工作背景,在代理案件中明显技高一筹,从业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上千起,足迹遍及全国10多个省市自治区,许多重大案件获得成功,使众多当事人挽回或取得巨大经济利益。因多次办理重大案件获得成功,在业内享有很高声誉。 请律师就要找最专业的,一次合作,永远是朋友。 徐卫东律师,北京市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国内知名公安院校,有公安刑侦工作经验。从事律师工作十余年,并多年从事高校法学教学工作,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徐卫东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多次参与在北京和全国都有一定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工作,其代理意见均被司法机关采纳,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徐卫东律师总结二十余年的办案经验,结合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创办了“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本网站的成功案例已徐卫东律师的个人办案总结而成。在成功案例中总体体现。 结合,最新司法领域的时事热点,徐律师将个人观点发表律师说法中。展现了一个法律职业者与时俱进的司法态度。 北京徐卫东律师法律网给作为网络法律服务的一线法律服务网站,给广大网络用户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支撑。 网站由著名律师徐卫东先生创立。秉承“受君之托,忠君之事”的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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