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法院在接到
申请执行书等材料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
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
2、符合法定条件的通知被执行人履行应尽义务。
3、被执行人收到通知后没有依法履行应尽义务的法院依法确定
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时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通知申请人。
强制执行整体程度上分成以上4个步骤,强制执行的条件及操作流程都有非常严格的法律依据,实际上强制执行本身也是一项非常严肃的法律程序,强制执行过程受监督,被执行人或者相关的
利害关系人认为强制执行行为违反法律
法规的可以依法提出异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五十一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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