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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需要夫妻都到场吗

时间:2024.09.30 标签: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 阅读:1227人
律师解析:
对于房地产转让,原所有人及其妻子必须在场,因为房地产转让的双方必须在场。
房地产买卖是双方协商一致的交易,但房地产转让必须由双方当场办理,没有任何一方,就不能办理。说明有关的交易过程是经过各方同意的。一些地方办理过户手续后,需与双方4人及房地产机构代理人合影备案。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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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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