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常安律师事务所
方杰律师,中共党员,毕业于陕西理工大学。从业以来秉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专心、专业、专注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2014年至今,办理过案件数已达1000多件,涵盖了各类法律纠纷。服务过的部分客户有:永和豆浆,魏家凉皮,西贝莜面,富侨足浴,方太厨具,明视眼镜,小天鹅、苏泊尔、江中制药、胡桃里音乐酒馆等著名维权案件。 其带领团队善于处理合同纠纷,侵权案件(交通事故,工伤等等),家事婚姻纠纷,劳动纠纷,经济纠纷,刑事案件等,秉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以专心、专业、专注的态度对待每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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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种情况下构成交通肇事逃逸在下列五种情形中,皆可被视为肇事逃逸行为:1.对于已知已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驾驶员或者驾驶人弃车而逃避事故现场;2.道路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认可自身并无任何事故责任,却选择驾车远离事故现场;3.尽管已经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未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且未经许可擅自离开医院;4.在接受相关调查过程中,事故当事人采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妄图逃避法律责任;5.当事人在事故现场停留后,未经证实以及未承认曾经发生过道路交通事故。

如果驾驶员没注意到碰了其他车就走了,这不构成肇事逃逸。但要是驾驶员没发现出了交通事故,结果造成严重后果,比如有人伤亡或财产损失很大,而且也没采取什么补救措施,或者没跟人说清楚是咋回事,那就会被视为肇事逃逸。肇事逃逸的情况包括:事故当事人有证据证明自己没责任,但还是轻信能开车离开现场,或者拒绝承担法律责任,或者在现场把车扔下不管,之后又回来处理事情。

视具体情况而定。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逃离现场的是肇事逃逸,如果不知情而离开现场,要由交警根据调查的情况确定是否肇事逃逸。如果认定是逃逸的话,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八种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包括:明知造成事故而逃离;认为无责而离开;酒驾或无证司机弃车返回;送医后不报并离开;隐瞒信息后离开;调查期间逃匿;否认事故但有证据;协商不成擅自离开,证据确凿。

交通事故中,未查明事实即离开现场的行为须由交警依据详尽调查定性为肇事逃逸。如确认为逃逸但未触犯刑法,公安机关可处以200-2000元罚款及15天拘留,具体处罚根据情节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