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医药卫生健康产业法律事务部秘书长、核心律师,拥有律师和医师双资格证书。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入职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先后在心内科、神内科、内泌科、软伤科、康复科等科室工作,熟悉各种常见病诊疗常规,积累了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以后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承办大量医疗纠纷案件,能够把医学和法律完美结合,通过对病历资料的分析拟定最佳诉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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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主要责任主体。医疗机构是对患者直接负责的实体,因此需要承担关键责任。如果医务人员的诊疗失误导致了事故,医疗机构需要先承担责任,然后有权向有重大过失的医务人员追偿赔偿。

医疗事故是否应当承担刑事法律责任医疗事故导致患者不幸离世的情况下,医疗机构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以及行政责任。对于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医护人员而言,他们也应承担行政方面的责任,如果情节严重者,还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那些因严重不负责任而引发的医疗事故,如造成患者死亡或对其身体健康产生严重损害的情况,这些医护人员可能会面临构成医疗事故罪的法律后果。

在医疗事故中,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是主要责任人。医疗机构作为法人,需要对其医务人员在诊断过程中的过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医务人员故意或存在重大失误,医疗机构在赔偿后可以依法向其追偿。

医疗事故的责任分配,主要看过错对伤害结果的影响程度。过错小,责任就小;过错大,责任就大。在判定时,还要综合考虑过错程度、伤害后果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这样才能保证责任分配公平合理。

医疗事故的责任承担通常涉及赔偿、道歉和消除不良影响。我们绝对不允许恶意报复、隐瞒真相或逃避责任的行为。在处理医疗事故时,我们应该坚守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全力以赴维护患者的权益,推动医疗机构服务品质的提升,共同营造一个公正、透明的医疗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