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医药卫生健康产业法律事务部秘书长、核心律师,拥有律师和医师双资格证书。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入职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先后在心内科、神内科、内泌科、软伤科、康复科等科室工作,熟悉各种常见病诊疗常规,积累了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以后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承办大量医疗纠纷案件,能够把医学和法律完美结合,通过对病历资料的分析拟定最佳诉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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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事故中,患者可向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直辖市则为区、县卫计委)投诉。对于可能构成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患者死亡等特定情况,县级卫计委需在接到报告或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上报上一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伤害,医疗费用处理方法包括:肇事方垫付后按责任划分支付,伤者自理后依法定责赔偿,双方协商共付后结算,无力支付时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的费用,由公安交管部门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第三人应承担但拒不支付或身份不明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垫付。

交通事故中的住院治疗费用,可由肇事方或受害者及其亲属垫付。赔偿责任确定后,已支付部分将相应削减赔款。法律未规定肇事方必须承担全部费用,允许双方垫付。特殊情况下,如肇事方不垫付或家属无法筹集费用,交警可要求保险公司提前支付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范围或肇事方未购买保险、逃逸等情况下,交警可请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该基金有追讨权。

交通事故中的住院治疗费用,可由肇事方或受害者及其亲属垫付。赔偿责任确定后,已支付部分将相应削减赔款。法律未规定肇事方必须承担全部费用,允许双方垫付。特殊情况下,如肇事方不垫付或家属无法筹集费用,交警可要求保险公司提前支付抢救费用。超出交强险范围或肇事方未购买保险、逃逸等情况下,交警可请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该基金有追讨权。

交通事故导致的人员伤害,医疗费用处理方法包括:肇事方垫付后按责任划分支付,伤者自理后依法定责赔偿,双方协商共付后结算,无力支付时由保险公司按合同赔偿。超出交强险限额的费用,由公安交管部门通知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第三人应承担但拒不支付或身份不明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