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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了医疗事故找谁

时间:2024.10.16 标签: 医疗纠纷 医疗事故责任 阅读:967人
律师解析:
发生了医疗事故之后当事人可以向卫生局反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如果发生了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等法定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则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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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晓菲律师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

北京盈科(沈阳)律师事务所医药卫生健康产业法律事务部秘书长、核心律师,拥有律师和医师双资格证书。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本硕连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入职综合医院临床科室,先后在心内科、神内科、内泌科、软伤科、康复科等科室工作,熟悉各种常见病诊疗常规,积累了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 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以后开始从事专职律师工作,承办大量医疗纠纷案件,能够把医学和法律完美结合,通过对病历资料的分析拟定最佳诉讼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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