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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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可以是同一人。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主要负责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而股东则是提供资金的投资方。虽然股东对公司有完全控制权,但这并不意味着股东一定可以担任法定代表人。在选择法定代表人时,还需要考虑公司的治理结构、内部控制等因素,以确保公司的运营合法合规。此外,股东在担任法定代表人时,也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谨慎行使职权,避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行使其决议表决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而言,其表决权在一般情况下应遵循“按出资比例行使”的原则。换言之,若一名股东所持有的股份越多,那么他或她对公司的经营决策将具备更为显著的影响力。然而,若有限责任公司已经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了详细完备的公司章程并且其中明确规定了与此不同的表决方式,那么该公司必须严格依据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内容来进行决策和行动。

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代表诉讼的解读股东代表诉讼,通常被定义为在公司未积极采取法律措施追究内部管理人员责任或者实现其他合法权益之际,拥有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保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基于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或行使上述合法权益的需要,依照相应的法律程序,以公司名义进行的诉讼行为。

该变更是可行的。在公司法定代表人受到限制高消费约束之际,这并不会对法人代表的变更产生实质性的影响。然而,若公司需要变动其法定代表人,应当在变更决议或决定正式生效之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大会中,股东未出席会议是否仍享有表决权享有表决权。1.股东有权委派代理人参与公司股东大会,并由代理人代理进行决策表决;2.若股东未能亲身出席会议,那么在其他已出席会议的股东中,半数以上或三分之二多数赞成的决议仍然对该股东具有法律效力。